2016年11月30日 星期三

延後分配申請方式(不負責任版)

圖說:今天把延後分配申請書送出去了,是好?是壞?就讓我們看下企吧!(擦眼鏡)



\\申請資格//
依「公務人員考試法 」第五條規定,列入候用名冊之增額錄取人員,因服兵役未屆法定役期或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,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,得於規定時間內檢具事證申請延後分配訓練。也就是說,增額人員可以因為這二個原因,申請延後分配。

\\寄出方式//
填寫這張申請書,並且檢附上述的文件,像我是因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,所以,我要檢附出生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。出生證明的部份,可以向原生產醫院申請或是去戶政事務所申請出影本蓋官防也可以,而且,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,非常方便。然後,在指定的日期前(今年為12/ 2前),寄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收就可以了。

\\志願填寫//
承辦人員說還是先上網站填志願,待他們收到申請後會再發文給申請人,表示他們已收到並且核准後。你所填的志願就無效了。

\\核准公文//
在你寄出後,約莫一週內就可以收到核准的公文(當然,這是在你的資格及文件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),裡面還會有一張切結書,最主要的是要你確認,配偶不是公務員也同時請育嬰留停的。將切結書裡的空格填一填,再寄回行政院人事行政緦處即可。

\\後記//
1.本人閱讀公文能力不強(根本文盲),於是乎從公布職缺時,想到任何問題就立馬叨擾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,接電話的人員都態度極好有問必答,問蠢問題、非業務相關問題,都能得到完美答案。連申請單要寄到哪?對方連郵遞區號都一併報出來,沒有一絲不耐煩,真的讓我對公誤員大為改觀。
2.如果能全部電腦作業就好,但是,寄出申請單就可以完成這個程序,也不算太複雜啦!
3.最後,在增額人員志願公告時,就看到「延後分配」四個字就大功告成了!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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